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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林:当今中国的城市信仰与乡村治理

张玉林 人民食物主权论坛 2021-01-26

食物主权按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出现了明显的城市信仰,表现为对城市和城市化的坚定追求,核心又在于大城市崇拜。作为一种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官员的执政目标,它推动了此后的城市化大跃进浪潮,不仅使中国的“城市病”更加严重,也促成了大规模的圈地运动和乡村改造运动。时至今日,面对日益严重的“城市病”和“农村病”,我们需要反思发展主义和城市中心主义的意识形态,同时也要重新思考和建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正文

在迄今为止不到二十年的时间,中国社会出现了一种可以称为“城市信仰”的重要价值观。它表现为对城市和城市化的坚定追求,核心在于大城市崇拜。它不仅成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官员的执政目标,也在思想文化领域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共识——超越了“左”和“右”、强势集团和弱势群体。关于它的响亮的政治主张,有“依靠城市化解决三农问题”、“市长要做城建市长”、“把城市做大做强”;关于它的温柔的文化表达(当然也具有政治意涵),则有“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以及“让农民过上城里人的生活”。作为它的结果,则是二十多年来的城市化大跃进。

 

在较早实现了城市化的欧美,它只是工业化的衍生结果,是一种自然的历史进程。在那些表现为畸形城市化的拉美和东南亚国家,对城市和城市化的认同也并未演化到信仰的地步,没有像今天的中国那样将自然历史进程当做必须快速推进的标志“社会进步”的终极目标。如果将今天的城市信仰同中国自身在19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末期呈现的“反城市化”倾向相比,则会让人更加惊讶:它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面对这样一种独特又极端的现象,以及它对构成其对立面的乡村和乡村治理的影响,需要进行更清晰的梳理和更深入的探讨。下面的探讨将从“城市”的本质特征谈起。


一、“城市”究竟是什么?


首先,从人文地理学的角度来看,与乡村一样,城市是一种聚落,是人类居住区的一种,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地方,是社区。乡村和城市(城镇)在概念表述上是截然分开的,但在实际形态上并不是非此即彼的。这是因为,从自然村到集市、市镇、小城市、大都会,其间的人口规模和密度、居住形态和空间特征、职业差异和社会异质性,以及基础设施状况等等,都是一个连续变化或累积的过程。位于这个过程的多种聚落形态被称为“城乡连续谱”,各种聚落都处于这个连续谱系中的某个位置,而兼有城乡二者特征的形态较为多见。

 

   其次,从社会物理学的角度来看,城市是磁铁,也是容器。城市本身具有的磁性和磁力,容易吸引着人、财、物向城市聚集。而在工业革命以后,伴随着生产的工厂化和现代交通通讯技术的发达,城市的磁性和磁力大幅度增强,也因此导致了城市的过度膨胀,19世纪百万级人口城市的出现,以及20世纪千万级人口城市的出现,都是以此为背景。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不进行人为的控制,城市将会像一个贪婪无比的“大胃王”,吞噬一切它能够吞噬的东西,即便造成它自身的梗阻和消化不良、导致严重的城市病也在所不惜;与此同时,在城市飓风狂扫之后,乡村的凋敝和空洞化也难以避免。我曾经考察过的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在最近半个世纪中发生的现象,就是突出的例证。

 

   第三,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城市是权力和资本的据点,是“增长机器”。国家和城市的历史都表明,城市本身是权力的堡垒,堡垒的大小与权力或国家机器的大小相互对应。而工业革命以后资本主义急剧扩张的历史也显示,城市同时也成了资本的蜂巢。考虑到权力和资本都具有贪得无厌、不断扩张的本性,为了权力本身的壮大和利润的增加,它们都必然倾向于控制和汲取更多的资源,从人、财、物,到信息、符号和话语权,也必然会在土地和空间方面进行拓展。也就是说,权力和资本的欲望的膨胀,必然会推动城市的膨胀,两者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必然性。

 

   就上述第一点而言,如果承认衡量某个(种)聚落或社区优劣的唯一标准是它的宜居程度,是其中的居民能否安居乐业,那么也就应当承认,只有宜居与否的聚落或社区,而不存在先天优劣的城市和乡村。所谓“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宣言,是一种建立在无知基础上的妄言。事实上,与此类宣言形成鲜明对照,“城市让生活更糟糕”恰恰是城市历史的常态,其中大城市表现得更加突出,19世纪到20世纪前期的欧美城市,以及20世纪后期以来的拉美城市,都提供了这方面的大量例证。而第二和第三点则提醒我们,必须对过度的城市化和城市的过度膨胀保持警惕,因为它既会破坏它的大量居民与自然的协调和身心协调,也难以实现城乡之间的协调与均衡。总之,警惕由权力和资本对城市形态和演化方向的垄断,防止大城市“对大量人口的奴役”非常重要。


二、城市信仰的形成


既然如此,那么在当今的中国,为什么“做大做强”派能够大行其道?为什么“更美好”的说法会获得高度认同?这里从三个方面来寻找城市信仰形成的社会条件。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说法的社会基础是城乡分治的二元社会结构及其造成的巨大的城乡差距。众所周知,20世纪50年代形成的制度和政策的城市偏向,使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在资源分配、就业和发展机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许多方面远远优于乡村,而乡村及乡村居民的发展的权利、机会和可能性都受到严格限制。人们都承认,这种不平等的制度和政策带来了当今世界最大的城乡差距,是需要消除的或缩小的,但是却没有意识到它的另一个历史后果,也即对于中国人的城乡观念的扭曲:由不平等的制度导致的“优”与“劣”,反而被当作城市天然地优于乡村的逻辑起点和现实根据,现代化就等于城市化,城市等同于发达、文明、进步,乡村则显得贫困、落后,甚至愚昧。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历史经验变成了历史规律,集体体验变成了普遍真理。而“更美好”的宣言不仅完成了对于不平等制度的追认,也实现了对不合理现状的再定义和强化。进而,通过将它布置为中小学生“话题作文”的形式,通过“让农民过上城里人的生活”的反复宣传,当然也就进一步强化了年青一代的中国人,以及作为城市化所“化”对象的农民对于城市的迷思、迷恋和迷信。

 

   关于城市信仰得以形成的政治动力来自于发展主义意识形态。发展主义并非当今中国所独有,中国的贡献或“创新”之处在于把发展主义推到了极致,从而也就滋生出中国独特的城市信仰和大城市崇拜。作为一种“认为经济增长是社会进步的先决条件的信念”,发展主义本身是欧美现代化的产物,属于现代化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被当成后发国家完成现代化的手段。由于后发国家摆脱贫困和实现“赶超”的需要,对发展或“开发”(对应Development的另一个译词)的强调通常更加明显,并基于不同的发展战略和推进手段,形成了“东亚型”的和“拉美型”的发展主义。而在当今的中国,由于“落后就要挨打”的近代史情结更为牢固,通过经济增长维持制度合法性和社会稳定的需求也更高,对“发展”的追求也就更为迫切和执着。这也就使得发展主义的中国版或者“中国型”的发展主义——正式形成是在1992年以后——呈现三个特征。一是至高无上性、排他性都更加突出,“发展”成了宗教,是压倒其他一切道理的“硬道理”,它的许多恶果只被轻描淡写地说成“发展中的问题”,强调“只有通过发展才能解决”。二是对速度的追求异常明显,演化为发展焦虑症,“发展太慢等于不发展”,“以快发展为荣,以慢发展为耻”,“跨越式”、“超常规”、“又好又快”等等,都是反映这种精神疾患的典型说辞。三是对高速发展的追求具有不择手段、不计代价、不顾后果的特征,“宁可毒死、不愿饿死”,“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就影响他一辈子”,“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之类的宣言或主张,都是例证。也正是由于这些特征,特别是它的第三个特征,原本具有“正能量”的发展主义也就更多地释放出巨大的破坏性,甚至毁灭性。在后一层面上,完全可以把它看做一种“邪教”。正是在极端的发展主义的驱动下,上世纪90年代以来形成了迅猛的城市化浪潮。如果说经济增长或GDP的增大成为衡量“发展”的首要指标,城市的扩张也就同招商引资一道成为最有效的捷径。因为城市的聚集效应意味着更快的经济增长和更大的经济规模,通过圈占土地和“经营土地”来推动地价和房价,从而推动GDP和税收——土地财政——的增长,通过城市大跃进来为经济大跃进注入新的动力。于是“规模效应”广受追捧,“做大做强”成为风潮,而省一级的主政者甚至会大胆号召“市长要做城建市长!”


   催生城市信仰的第三种力量是巨大的利益驱动。利益本身强化着观念,也驱动着资本和权力。对利益和利益主体进行必要的分类,就会看到,这里的利益既包含发展主义所强调的国家或区域层面的、以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公共利益,也包含着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利益、政府官员的个人利益、以及资本或房地产商人的利益,甚至作为城市化大跃进的鼓吹者、为“做大做强”或“规模效应”提供“经济学依据”的专家学者们的利益。如果进一步追问,究竟哪些利益主体或群体才是城市化大跃进的最明显的获益者、同时也是它的最小代价的承受者,答案将会非常明晰。高达30万亿元人民币的“土地差价”,无数宏大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一些负责相关决策、规划和执行的官员向着千万元级甚至亿元级“贪官”的进化,众多的地产大亨和生产企业的房地产化,以及获得了大量相关的“横向课题”经费(以至苦于“花不了”或“无法花掉”)的专家学者,如果不是故意地回避这些现象和群体,而是让其自然地进入我们的视野,也就能够洞悉城市化大跃进的最大秘密。这样说无意否定当今中国城市化的公益性或“历史必然性”,而是要强调它的高速城市化的另一个特征,也即整体“发展”和个体“发财”的结合、“政治人”和“经济人”的结合、“学术公器”和“学者私利”的结合,是要强调冠冕堂皇的政策包装、温馨诱人的广告宣传、以及无知无畏的学术话语中包含的个人动机。总之,公益性只是赋予了城市化以一定的合法性,私益性才使城市信仰更加坚定。


三、城市化大跃进与乡村治理的危机


城市化大跃进的总体性后果尚没有充分浮现,但是浮现出来的部分已经足够惊人。就城市自身来看,它的疯长并没有使它的宜居性改善,相反,无限度的扩张和大拆大建,使城市本身陷入了难以摆脱的严重困局:建筑物的数量和房价、“蚁族”的数量一道攀升;大量的“花园小区”伴随着“社区”的荒漠化和孤立孤独的生活;保安、防盗窗和电子监控器的密布并没有带来安全感的增强;越来越宽的马路充斥着越来越多的车辆,造成越来越拥挤和危险的交通状况;“生态城市”的鼓噪与生态的破碎化和自然的丧失同时进行,以至于热岛效应和“雾霾岛”效应”越来越显著,如此等等。

 

   如果把使人异化和受难的各种力量都理解为广义的暴力,那么应该承认,在21世纪的中国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暴力的深度和广度突然加大了”。“钱拆”引发的自焚事件不过是直接暴力的极端体现。而正是由于广义的暴力已经令人难以容忍,才推动着大量有条件的城市精英向海外移民。这也就提醒我们,相应于乡村治理,当今的中国实际上也存在着“城市治理”的论域,城市治理的危机其实也非常严重。

 

   至于它对乡村和乡村治理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归纳。

 

   首先,当城市成为信仰和追求“更美好”生活的唯一福地,乡村的存在价值和意义也就会自然地弱化,甚至丧失,试图维持和增进乡村活力的举措将显得多余,甚至被看做“逆历史潮流而动”——我所认识的一位城市社会学家,正是以此来否定“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通过各种各样的“战略”、政策或规划来人为地加快乡村的消失,也就会被看做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应有举措。与此同时,乡村居民以及它的各种精英向着城市的大量迁移,也就在客观上弱化甚至抽去了乡村治理的主体力量。总起来看,当乡村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被不断地瓦解,作为实体的乡村处于朝不保夕的境地,乡村治理本身的必要性,以及达到“善治”的可能性,也就会大大降低。

 

   其次,考虑到城市化大跃进主要表现为圈地和土地的城市化,表现为城市的扩张及其对乡村的蚕食、直至消灭,而不是乡村本身的自然演变或渐进性城市化,那么圈占、蚕食和消灭的过程也就意味着人为地加剧矛盾、制造紧张和对立的过程,它必然引起抵抗。回顾新世纪以来乡村治理的困境,它的表现领域、形式和原因固然多种多样,其中不乏乡村社区自生的部分(比如个体化导致的村庄内部关系的淡漠或紧张,人口流出导致的村庄空心化和社会生活障碍,以及社会治安的恶化),但是必须承认,如同土地问题引发的大量群体性事件所显示的那样,作为推进城市化大跃进的主要手段的圈地运动和村庄吞并浪潮,才是乡村社会面临的最大危机,也是乡村治理中最核心的危机,它加剧了乡村社会的不安定。

 

   当然,也应该看到城市化大跃进之于乡村治理的“正效应”。就那些通过圈地和行政区划调整推动的变相圈地——包括县(市)改区、乡镇改街道、村改居,以及“大村制”、“三集中”,甚至“土地整理”。诸如此类的措施固然有统一规划、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良好用意,但实质上是以整体推进的方式完成了对农民土地的一揽子剥夺——而消失或被消灭了的乡村来看,“乡村治理”问题就成了过去时,通过“消灭农村”来“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企图也就达到了目的。只是难以预料,消失了的乡村治理是否会转化为“城市治理”必须要面对的问题。那些失去了土地和家园的“三无农民”、“前农民”或城市的边缘人,将如何面对必将到来的低增长阶段,以及有可能出现的经济危机?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持续了二十年的城市化大跃进,已经让中国的人类居住区——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陷入了巨大的危机之中。它对一部分人来说是真正的生存挑战,对乡村来说是确实的人为扰乱,甚至是社会动荡,对中国整体来说则意味着文化甚至文明的变异。为什么说它是文明的变异?虽然21世纪的“中国文明”还没有定型,但是从已经侵入它体内的某种病毒来看,已经具有显著的、我曾经称为“贱农主义”的反自然的特征。

 

   认清和牢记这一点非常重要。面对“新型城镇化”这一新的课题,为了防止它演化为新一轮的城市化大跃进,防止对“家园”的建设和改造变成破坏,必须彻底放弃把“经济”的尺度当做唯一衡量尺度的做法,同时确立起自然的、人性的、生活的和社会的尺度。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 2013年10期,编辑对格式略做了一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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